逗你玩台词(我的狗们)

逗你玩台词

自小到大,养狗数十条。
捡的,买的,别人送的,不管来路,就是喜欢。
到现在,家中汪星人仍有四只。
我虽身在京都,却也算深居简出,公司和家两点一线往返,别无浪荡地盘。节假日稍有空闲,唯有在家玩儿狗。其中乐趣,概由我知。
养狗之妙,绝难揣测。别的不说,仅有一点,已是厚福。
每次回家,不分早晚,一推门,它们早已恭候多时。上蹿下跳,呜呜哼叫,这个要摸,那个要抱,可怜了一根尾巴,几乎摇掉。每次都如此,昨天,今天,明天,并无两样。分明一日不见,其感人场景,胜似经年离别。
那爱你的人,纵使爱到骨折,能否做到?
热恋时,或有开门一抱,慢慢的,坐着朝你一笑,到最后,你回来了,他都不知道。
更有一件,都说狗养着养着,会像主人。我不太确定它们是否像我,但我确定它们会像人。虽是四脚落地,也有喜怒哀乐,也有脾气性格。
养不同的狗,便如交不同的朋友。
不,于人中,我并无此友。
 
 

      鼓眼八,土狗一只。
最早,它寄居在我家对面食品站,盘桓于一楼的楼梯拐角处。
因那时家里有狗当值,我并未在意。
某天放学了,听见对面传来咿咿的小狗吵闹声,问妈,说那狗生仔了。
突然兴趣浓烈,急急跑去看。它卧着,正奶着一圈胖乎乎的小狗。
见我,也不呲牙,反倒艰难地摇了摇尾巴。看了一会儿,觉得大狗太瘦,怕它奶不够。跑回家,用喂猪的食瓢舀了一大瓢猪食,一泼三洒地送去。
它吃得精光,吃完,走过来,用头顶我的手。
第二天放学,远远地,就听见家里吵翻了天。
原来,它趁我不在,擅自做主,把小狗一个个叼到我家来了。招呼都不打,直接搬家,父母哪有不生气的道理。
可赶不走了,也不忍心赶。父亲给它在檐下搭了个窝,让它落脚。后来小狗满月,纷纷被人抱走,它便顺理成章留下。
取个名字吧,父亲瞧它双眼鼓胀,便唤作鼓眼八。
鼓眼八听话极了,懂得履行其应尽职责。门口过人,夜半敲门,它都有动静。但分寸拿捏得极好,几年中,雷声大雨点小,门前界限分明,口下从无伤者。
后来,它于初春,和一路过的大黄狗交配,横行路中。正被食品站的一人遇见,朝两狗连接处狠踹一脚。不几日,鼓眼八死了。
老家素来有个说法,猫狗蛇都是灵物,不可结仇。之前,只是听说,而这次,我是眼见了应证。
踢死鼓眼八的人,半年后,不知何由,二十几斧头剁死生父,锒铛入狱。其妻羞愤,悬命于绳,膝下二女,尚且年幼,事后不知所踪。
 
 

我一直记得,是叫白顺,一身顺溜白毛的意思。
可父亲说,应该叫百顺,百依百顺,百事顺心。
管他呢,我后来为它找村里的杀猪佬讨了个姓,姓王,叫王白顺。
杀猪佬老王很不开心。
王白顺,也是一条土狗,浑身白雪也似的毛,双耳竖立,模样标致。
这家伙不比鼓眼八,性格暴烈,当值几年,犯案不少。
我的一个发小叫老山,来我家串门三次,两次被王白顺撕烂裤脚,裤子改裙子。所以,老山日后一见我家的狗,远远地便喊:喂——,管好你家王裁缝。
白顺之聪明,让人吃惊。
当青菜长得肥亮时,鸡群便钟爱在园地里逗留,寻青虫,啄菜叶。
听见屋后鸡叫,母亲不需说话,冲白顺努努嘴,它心领神会,直奔菜园而去。白顺的智慧体现在,它永远只作势扑咬公鸡,从不赶母鸡,它知道那个大红冠子花外衣的家伙是头。
乡下人家养猪,抱回来时是小崽子,闹不出大麻烦,所以都是散养。可猪崽虽小,你要抓它回圈,难上加难,小蹄子倒持得行云流水,小路上一溜烟就去了。
人是不行的,所以只好派遣白顺。
白顺牧猪,熟门熟路。喊一声“白顺——”,它一阵风一般刮过去,铃铛脆亮,尘烟激荡,不到三五分钟,小猪崽已乖乖趴在圈里了。最难得的是,猪浑身上下,毫发无伤。
等到猪长大,三百斤了,关在圈里,偶尔也会造反。一嘴将圈门拱开,夺门而出,恰似猴子离了五指山,玩命儿撒欢。这时候,人就更不成了,别说追,挨近了一嘴拱你个大头朝下。
白顺出马,一个顶俩。那猪自小就惧怕它,如今虽长成庞然大物,心中仍有阴影。三五分钟,回圈哼哼。
末了,白顺被人下药毒死,只留下一串铃铛,挂在墙上。
圈里的猪并不知情,每当它越狱时,父亲顺手抄起铃铛,轻轻一晃,猪就打道回府了。
 
 

我在武陵山中采访时,得狗崽一只。
那里方圆数十里,只有一家,再无二户。主人说,母狗就生了一只小狗。
其血脉来历,无人可知。
抱回家,取名扎西,先送与我妹妹养。到它一个半月时,妹妹紧急求助:哥,不成了,馒头大个狗子,咬了三个人了,你弄走吧。
只好弄回老家,保卫家园了。
谁知,这家伙,在我老家的山乡,成就了一段传奇。
因扎西生性暴戾,父亲对它待遇升级。不敢任它自在游弋,无奈拴上绳子,限制后门一带行走。随着它渐大,绳子也由单股、双股,终于变成五花大绑。
这家伙其实有点狼性,脊背佝偻,眼神幽远。家里除我父亲外,一律不可近身,父亲喂它,也需投食完毕,转身就走,它绝不在有人的时候,低头吃饭。
偶尔,它也有金蝉脱壳的时候。父亲会在发现它挣脱后的第一时间,站在家门口,大喊:喂——,扎西挣脱了,大家注意啊。
听吧,村子上,家家户户关门声,就像鬼子进了村。
有个高山上下来的路人,十里外就听见扎西大名,便随手抄了根棍,以防万一。
真幸运,正赶上扎西出门,父亲还未来得及追缉。
人狗遭遇,那人乱抽乱打,扎西被捅得满嘴是血,但绝不后退。越打,喉咙里的呜呜声越深沉。棍子从一摆长,到最后只剩下一尺了,那人浑身筛糠,边支挡边哭喊:救命啊!
父亲救下他的时候,他颤颤巍巍地说:老哥啊,你这狗子,上辈子和我有仇,它是打算和我同归于尽啊。
扎西在的那四年,我家后门一直开着。
村里的一个著名小偷,在谈到这件事时说:老陈家,我不去,一来呢,他家也没啥贵重东西,二来呢,还是命值钱。
狗咬人看家,乃是本分,仅就这一点而言,扎西算是尽职尽责。
只可怜它,未得善终。
 
 

海怪是我在卫视混差时,所得的贿赂。
那时,节目制作公司不知从哪儿听说我喜欢狗。
便买了条沙皮,中我下怀。
海怪的命运,折射着我的命运。
最早,随我在大武汉。狗模狗样地,也有草坪,也有地砖,也有漂亮女孩摩挲头顶,馈赠糖果。
之后,随我回鄂西大山。县城里山陡路弯,多是石级。这狗东西,生下来走惯了一马平川,被遍地的石级难住,直着上下磨指甲,只好横过来一步一步挪。
海怪回县城一个星期,便成了名犬。一来是因为它满身皱褶,像块抹布,模样奇怪;二来正是因为它作为一个畜生,居然不会走路,很是滑稽。
再后来,受我在单位受排挤之牵连,被勒令于家属院内禁养,只好再遣送还乡。
海怪作为一条狗,是不称职的。
用它看门,等于开门迎盗。无论是谁,只要进得门来,它立马迎上去,躺下作揖,站着摇尾,欢迎欢迎,你好你好。估计真有用心不良者,它当头前带路,直达目标。
且无比能吃,母亲说,最初按我嘱咐,肉汤拌饭,但这小子一顿要两海碗,吃完还做期盼状。无奈,只好菜汤拌饭,依旧倍感压力。最后,只要给猪做食时,多加两瓢玉米粉红薯粒,用脸盆盛出来,凉凉再吃。
即便如此,也是风卷残云。
但它虽咬人无能,咬狗却无敌。
海怪在我家,与扎西同在过一段儿。以扎西之凶狠,竟被海怪一咬致命,奄奄一息之际,母亲说:把它放到檐下滴水沟里,扯扯地气,或者有救。
扎西虽救得命来,但自此再也不敢靠近海怪半步,每到开饭,由着海怪霸凌。
海怪是走失的,不知所踪。我一直怀疑,大概有人相中了它一身的肥肉。
这条不咬人的狗,虽几经贬斥,但在和我们生活的岁月里,也算活得自由自在,讨人欢喜。
 
 

边牧于小点先生。
如今,仍与我们同在。以八岁高龄,冷眼人世。
数年前,为其写过一篇小文,贴之为滥竽。
家有劣犬,大名于小点。
于先生血袭英格兰,有贵族风韵,长毛飘飘,黑白分明,在小区飘过,常有赞叹之声。前日路遇一洗发水厂商,迷恋于先生一身黑缎子也似的毛,摩挲许久,说:你家的狗,愿做代言么?
很显然,于先生对代言一类的勾当很不屑,我倒是颇有兴趣,叵耐枯发蓬蒿,人家不跟我聊。后来,有母狗甲、母狗乙路过,于先生奋不顾身,飞奔而去,上下其鼻,从头到尾,爱慕之情溢于言表。
终究是一只狗,贵族得很脆弱。其实,我很早就发现于先生对异性的向往,比向日葵对阳光还疯狂。
最早,我在广场长凳上看论语,正读到“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”一节。于先生在一边忙活,他像土拨鼠一样拱某处草地,身子往一侧歪,眯缝着眼睛,来回地用长嘴擦地,呈现出十分迷醉的模样。我轻声读“乐而不淫”,他继续拱;我大声读“乐而不淫”,他还继续拱;我咆哮道“乐而他妈的不淫”,他终于不拱了,回到我脚旁,频频回顾,舔唇叩齿,心有不甘。
我很费解,一块破草地有啥宝藏,值得这样流连忘返。旁观的大妈笑了,说:“刚养狗吧,年轻人,他闻见了母狗的味道。”我瞬间替他羞愧极了,这种感觉不像是被人发现我家的狗变态,倒像是被人曝光我有恋物癖。
之后,我与于先生沟通过两次,谈了一些君子之道,以及“万恶淫为首”的古训。于先生三缄其口,不予置评,但从其顾左右而言他的神情来看,效果甚微。于是我忧心忡忡,一是担忧于先生不洁身自好,招别人骂;二是担忧某一日小区所有母狗的主人都来敲门,一人抱着一堆狗崽子,说“你家狗做的好事!”
可是,事情完全出我意料。于先生从第一次拱草地到现在,一年有余。其间,风平浪静,社区和谐,他纵然骚扰、纠缠、恐吓、调戏过数个良家母狗,却始终不曾碰触正题。反复观察,每每邂逅异性,于先生总是形式大于内容,情绪大于行动,他表现出如饥似渴的样子,以忍无可忍的状态奔到对方身边,却瞬间降温,嗅一嗅,闻一闻,充其量作势骑马扬鞭,人家稍有矜持,立马正襟危坐,重复三番,掉头便走。甚至,有一两只对于先生心仪的小母狗,主动投怀送抱,他也是例行公事,摆摆样子,疯狂的外衣下,深藏一颗淡定的心。
前两日,一个唤作艾伦的边牧姑娘,被主人指使了来亲近于先生。熟料他一见面,转头就跑,被生擒回来,准备让其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场合按规定办事。可怜的于先生,先是负隅顽抗,后是倒地耍赖,打死也不近艾伦半步,搞得艾伦伤心不已,仰天长吠。于先生则翘起四爪,露出肚腹,双耳耷拉,眼神惊愕,那意思大概是说“你们到底要干啥?”
我突然明白于先生了。
他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,但他却丝毫没想过要付诸行动。也就是说,在狗的世界观里,想法和做法是严格分开的。他对异性的向往,是纯向往,没有占有的成分。他的乐趣来自于那看似无聊的扑打和嗅闻,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交配,甚至,他是如此地害怕交配。这算是发乎情止乎礼么,或者“乐而不淫”?
多么高尚的于先生!要知道,在同一个世界,我见“淫而不乐”的人比比皆是,“乐而不淫”的人却是凤毛麟角。
补记——
于先生今日,过得着实滋润。前两年为其讨了一房太太,算是郎才女貌。加之家人对其宠爱有加,每日吃肉泡妞,夜里还有药浴疗足。
羡煞人也。
 
 

朵朵,便是于小点的太太了。
这是边牧里面的傻狗。
她老公十八般武艺,样样精通,深得路人赞赏。可她除了好看,啥也不会。
无才便是德,挺好。
但有一点,我的狗,上到藏獒,下到吉娃娃,都对其俯首帖耳。
纵于小点打遍全小区,和朵朵一起坐车,都是背朝太太,鼻子顶在玻璃上。稍有小动作,顷刻被咬一嘴毛。驾车八百里,朵朵能让于小点全程静态。
哦,对了,朵朵有只蓝眼睛。
懂边牧的人说,这叫鸳鸯眼,失格,算不上好狗。
可我喜欢,我觉得反而那蓝眼睛里,藏了更深的妩媚。
只是美女啊,该减肥了。
它在前面一扭一扭,蠕动着走的时候,我在后面看着,就想——
难为于小点了。
 
 

作为一个发烧友来说,自小我就想有一条硕大的狗。
终于在四年前,有了滴滴——铁包金藏獒。
为它,也写过一段文字,刚好偷懒——
这是我的獒,叫滴滴。我疼它如子,原因有二。
之一,其实它很牛逼,肩高八十公分,体重一百三十余斤,牙长三公分。
掌胜我拳,力大如牛。踩我一脚疼痛难忍,咬住绳圈拔河,可以瞬间致我踉跄。
但它有耀武之力 ,无扬威之意。
滴滴非常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,虽不言听计从,也算颇合人意。打它不还手,骂它不还口,误踩一下也不一惊一乍。
牛逼不装逼,是条好狗。
之二,以獒之身,与两条边牧同处一室,偶有冲突,但动气不动口,防御多于进攻,虽有反意,绝无歹心。它懂得同一屋檐,道不同也要求谋,它懂得同一立场,何苦变成战场。
格局比身体还大,是条好狗。
补记——
只是京城首善,嫉狗如仇。你牵条藏獒出去,举个牌子写上“我家藏獒不咬人”,也时时会被举报。所以,我多是半夜出门,瞻前顾后,也要求它蹲下就尿,尿完就走。
可终究不是个事儿啊,我担心,分离早晚难免。
 
 

我养狗,也算奇葩。
有了于小点夫妇,算是有了世上最聪明的狗。
有了滴滴,算是有了世上最庞大的狗。
那,我还想要一条世上最袖珍的狗——
所以,有了大班,一条黑白吉娃娃。
开始养它的时候,其实有顾虑,因之前只养大狗,怕它太小,不好养,招人烦。
事实证明,这小玩意儿果然招人烦。
你回家了,它不停地叫啊,不停地跑啊,一直闹到你抱它为止。
上得身来,不去别处,直取鼻孔,一顿狂舔。你躲,它跟,以创可贴的姿势,同步移动。
我老骂它:你大爷,跟我这儿吸阳气呢。
大班总共也就三五斤,个儿不大,脾气不小。每逢出门,谁都不让碰,有好看的女孩呀呀呀地跑过来,说“好可爱呀”,刚伸手,它毫不客气,大叫一声,吓人一跳。
这不懂成全主人的白眼狗。
但真有麻烦,却很识时务。偶尔在家,为半块肉,和滴滴对峙,总是以视死如归的架势开局,以大哥我逗你玩的台词收场。
这几日,天冷了。大班开始钻被窝,我赶他它走,它蜷成一条围脖,热乎乎地绕住我脖子,再怎么挖苦讥讽,也自安然不动。
老衲早晚被这玩意儿缠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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